2023年10月6日,韩国国会通过了新的《商标法》修正案,其中包括引入备受关注的同意书(letter of consent)制度以及其他重要的内容。修正后的商标法于2023年10月31日公布,并将于2024年5月1日起生效。关于即将实施的修正案以下是一些值得注意的修正内容:
同意书制度
韩国在最新修正的《商标法》中引入了同意书制度,这一新规定为解决在先商标与后申请商标的共存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式。现行商标法中,不允许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与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近似的商标,即使申请人向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提交在先商标(引证商标)所有人的同意书,KIPO也不会接受。
然而,根据新引入的同意书制度,如果相关方不打算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相同的商标,他们可以通过签署同意书来解决这一问题。具体来说,同意书是当事方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其中在先商标的所有人同意后申请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从而避免了因与在先商标冲突而被驳回的问题。这种同意书可以应用于任何需要得到在先商标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例如在申请注册与在先商标相似的商标时。
然而,有一个例外,当两个商标完全相同并且都涵盖相同的商品/服务时,同意书将不被接受。此外,新修正案还增加了一项保护措施,如果基于同意书注册的商标被用于不正当竞争目的,并导致消费者混淆或受骗,那么该商标将被撤销。这意味着,如果同意书被滥用导致消费者的混淆或欺骗,该商标将被撤销。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修正案附则中明确规定了,即使在修正案生效之前提交的共存同意书申请,KIPO也会接受。这意味着从2024年5月1日起,无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为何,都可以提交同意书来避免被驳回的问题。
国际注册商标的分案申请
根据现行的《商标法》,商标申请人或商标权人可以对其申请或注册中的部分商品进行部分转让,同时任何指定商品都可以从申请或注册中分割。然而,对于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获得的延伸申请和注册,只有在附有部分转让的情况下,才允许对商品进行分案申请。这意味着,当部分商品被初步驳回时,提交分案申请的选择并不适用于通过《马德里议定书》提交的国际注册商标申请。
然而,此次韩国新修正的商标法取消了这一限制。无论是使用《马德里议定书》体系还是通过国家申请体系,商标申请人或商标权人现在都可以对任何指定商品进行分案申请或注册。这一改变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并进一步保护了其权益。
其他修正内容
商标权消灭: 根据之前实行的韩国《商标法》,如果自商标权人死亡之日起三年内其继承人未进行商标权转让登记,那么商标权将于上述三年期限届满的第二日消灭。但是,现行商标法未对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作出规定。为了避免这一弊端,在修正的《商标法》中引入了一项新的条款。新的条款规定,对于已故的注册人在死亡时没有已知的继承人,那么商标权将立即失效。
自动承认商标转换申请的优先权:根据最新修订的《商标法》规定,在原商标申请中主张优先权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情况下,转换后的商标申请(例如:追加指定商品注册申请转换为一般商标申请、一般商标申请转换为集体商标申请等)将自动承认并适用原有的优先权声明,优先权文件也将被视为已提交。
放宽以国际注册代替国家注册的要求:在提交指定韩国的国际商标申请时,如果韩国国家注册的注册人与国际商标注册的注册人相同、国际注册商标与韩国注册商标一致、并且国际商标注册的领土延伸在国家注册日期之后,则在指定商品/服务重叠的范围内,国际注册商标的申请日期将视同于韩国国内注册商标的申请日期。这一修正放宽了以国际注册代替国家注册的要求,使得申请人无需在国际商标注册中列出国家注册中涉及的所有商品/服务。